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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管对露台的规定是什么
1 、城管对露台的相关规定是假如当事人所属房子带有露台,但是没有获得相应的许可,通常不能私自改变露台的结构、外观以及用途等 ,也不能在上面搭建别的建筑物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由城市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二 、城管的工作职责范围是什么
1、市容环卫。包括沿街立面装修的监管,招牌、广告牌设置的监管 ,渣土运输 、消纳的监管,店铺超出门窗经营,沿街晾晒 ,公共场所派发小广告等等很多项 。主要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
2、市政公用。像什么往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用消防栓取水,挖掘道路有没有经过审批之类。依据的法规很多,比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 。就是查处违章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各种地方性法规;
4 、城市绿化。查处破坏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 。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各地方性法规;
5、环境保护。处罚经营场所噪音 ,直接向河道排污,工地不采取措施防止扬尘等等一些行为。依据的法规很多但往往只有几条是城管管的;
6、交通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 、广场的乱停放等等;
7、工商。处罚无照的流动摊贩。这也是城管闻名世界的原因 。
占道经营违反什么法律
城市占道经营,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14条和第36条中的规定 ,违反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相关管理条例如下: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占道经营是指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 、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行为。治理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一直都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占道经营者以牺牲大众利益及公共环境等换取自身收益为目的,它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一、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 。
二、污染环境 ,影响居民生活。
三 、破坏经济,危害身体健康。
四、妨碍管理,损坏城市形象 。
因此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落实定人、定岗、定时 、定标准的“四定”制度,实行全方位、全天侯、错时无缝隙管理。
火车站厕所收费合理吗
占道经营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搭建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 、罚款: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 、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 、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 ,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4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 、粪便的;
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6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 、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7、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 、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综上所述,违反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
读者王先生:
我记得报纸上登过说城市的车站卫生间都不收费的,可是 ,现在有的客运站卫生间还收费,那么,车站厕所收费合法吗?解答:目前 ,许多城镇除生态厕所收费外,公共厕所早就不收费了,但是 ,有关车站厕所仍收费,其原因可能是依有关地方政府文件规定吧。比如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管理和清洁卫生工作;水冲式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可以按照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 、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使用费,并负责所管理的公共厕所卫生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虽然这里没指出车站码头的厕所也在其内,但是 ,有的地方就是依此为依据收费的。我们认为,这些规定是违反上级规定的 。
比如,
1998年交通部、2001年国家发改委
发文严禁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内的厕所收费。
2001年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规定明确禁止铁路车站 、长途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民航机场等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收费。其中,将位于城乡结合部的长途公共客运汽车站内公共厕所免费使用范围限定为持有当日有效车票的旅客 ,其他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必须全部免费对外开放 。所以,
收费的城市车站卫生间是不合法的。(作者:郑州高新区法院 董正平 陈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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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银子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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